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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事故?

发布时间:2026年03月23日 来源:重庆劳动争议工伤待遇赔偿律师
[导读]:工伤事故的认定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以及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与工作有关的情况下遭受伤害时,根据具体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事故。

什么情况下可被认定为工伤事故?

工伤是指职工因工受伤、患职业病或者在其他与工作相关的情况下受到的身体损害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:

1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2.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3.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4.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5.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6.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此外,如果职工患有职业病,并且该疾病被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,则同样被视为工伤。

法律依据: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(四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(五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 职工有前款第(一)项至第(五)项情形之一,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,视同工伤。

工伤与职业病区别在哪里体现?

工伤与职业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发生原因、认定标准以及处理程序上。工伤通常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或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;而职业病则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两者虽然都属于劳动保护范畴内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,但其具体表现形式及法律规定有所不同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六条

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,且经工伤认定的,享受工伤保险待遇;其中,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,享受伤残待遇。

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。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,发生工伤事故的,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
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

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
(四)患职业病的;
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
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第四十八条

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;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,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。

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、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,由用人单位承担。

对于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事故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。如果符合法定条件,则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,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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